當前我市已進入盛夏季節,高溫天氣已多日持續。近日,市總工會發出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督促提醒全市用人單位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
提示函要求,各用人單位要充分履行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把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預防職業性中暑事件發生,最大限度減少高溫天氣作業對勞動者身體健康帶來的危害。要嚴格執行《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日預報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要為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防暑降溫飲料、保健用品等,營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對不適宜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及時協商調整工作任務,對出現中暑等癥狀的勞動者立即采取相應救治措施,必要時及時送醫治療。要及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合理確定高溫天氣下勞動者的工作量和勞動強度,不得因高溫天氣停工、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待遇,不得用清涼飲料等充抵防暑降溫費。要及時開展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幫助職工了解高溫危害、掌握高溫防護措施,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要加強對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在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及時調整崗位。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是高溫季節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進行的前提,市總工會呼吁全市各用人單位共同努力,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完善工作措施、保護職工身心健康,為高溫“烤”驗下的勞動者構建“清涼”屏障。 (記者 崔累果 通訊員 孫夢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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