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推出“無證明辦事”清單,共計1220項,涉及證照、證明材料165類。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申請辦理“無證明辦事”清單涉及事項時,無需提交由我市行政機關或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各事項辦理單位積極使用“無證明辦事”服務平臺辦理業務,同步更新線上線下辦事指南,及時在網站、辦事大廳或窗口公示。
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棗莊市“無證明辦事”清單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棗莊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 為深化“一次辦好”改革,推動“減證便民”向“無證利民”轉變,最大限度減材料、減時限、減環節,按照《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棗莊市“無證明辦事”工作規則的通知》(棗政辦發〔2021〕16號)要求,經認真梳理研究,推出棗莊市“無證明辦事”清單,共計1220項,涉及證照、證明材料165類,現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申請辦理“無證明辦事”清單涉及事項時,無需提交由我市行政機關或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事項辦理單位通過“無證明辦事”服務相關平臺獲取證明,不得向申請人索要;申請人主動提供的,事項辦理單位不得拒絕。相關單位要強化協同聯動,事項辦理單位向證明出具單位要求協助的,出具單位應限時提供。各事項辦理單位要嚴格落實《棗莊市“無證明辦事”工作規則》,積極使用“無證明辦事”服務平臺辦理業務,同步更新線上線下辦事指南,及時在網站、辦事大廳或窗口公示。 “無證明辦事”清單實行動態調整,證明材料調整要遵循便民、高效、最優、公開的原則,辦事單位應在調整事由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之內依法進行減少、變更、調整補充,其中涉及證明材料增加的,辦事單位自行確定證明材料免提交核驗方式,原則上不得索取。如因法律法規修改等原因需調整的,從其規定。
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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