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市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于2022年春節期間
年貨攤點設置事項的通告
為加強春節期間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營造良好的城區環境,確保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定的新春佳節,按照“疏堵結合、方便群眾、交通順暢”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劃定4個年貨臨時攤點區域,作為春節期間擺設春聯、花卉等年貨的臨時銷售點,以滿足城鄉居民節日需要。根據安全工作需要,禁止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現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設置時間
2022年1月25日(臘月二十三)至2022年1月31日(臘月二十九)
二、銷售區域
1、龍庭南路(光明廣場西側)
2、原果品批發市場院內
3、馬莊市場(青檀路至西昌路段)
4、建設北路(利民市場東門向北)
三、管理要求
1、所有攤點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圍,不準占用快、慢車道,特殊區域必須在攤點前留出3至5米左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不得出現冒市、堵塞交通等現象;各經營攤點不得影響群眾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擾正常的交通秩序,攤點經營者要保持攤點周邊衛生,不準亂丟垃圾、亂潑污水。
2、所有年貨、對聯攤點設置不準超出規定時間段,到期前必須無條件自行撤離并恢復原貌。
3、各攤點經營者要服從管理,遵章經營,不得違章占道、搶占地盤、欺行霸市。所有流動攤點,一律進入相應市場或指定經營位置經營。沿街商店不準店外經營,店外不準堆放拖把、掃帚、垃圾桶等雜物。
4、凡不按照規定設置或在非指定區域擅自設置占道攤點的,將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予以取締并嚴厲查處。
市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