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在棗莊市行政區劃內的就業困難人員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在當地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可申領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后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費,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不能與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重復享受。
2、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年度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根據其為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補貼時年齡為準)。
3、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對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年度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根據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補貼時年齡為準)。
4、公益性崗位補貼
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重點是大齡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建檔立卡的適齡貧困人員)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補貼時年齡為準)。
5、企業穩崗返還政策
對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的20%)的企業,給予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申領條件和返還標準參照企業實施。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6、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
家政服務機構為16至60周歲從業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含意外傷害保險的商業綜合保險的,可申請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經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按照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費數額50%的標準給予補貼,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7、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
在棗莊市行政區域內,已進行工商注冊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電子商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外賣、快遞等新業態平臺或總部在外地,長期在棗莊從事相關行業的分公司,為其從業人員購買(未與新業態平臺相關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且辦理靈活就業登記的)或勞動年齡內采取靈活就業形式的從業人員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含意外傷害保險的商業綜合保險)的可享受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照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費數額50%的標準給予補貼,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咨詢電話:0632--3320098、338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