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志愿服務體現著公民的社會責任意識,是人們自覺為他人和社會服務、共同建設美好生活的生動實踐,是現代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
志愿服務以“服務他人、奉獻社會”為宗旨,以“平等、互助、奉獻、進步”為準則,能夠廣泛動員社會資源,有效彌補政府服務和市場服務的不足,為政府分憂、為百姓解難,有利于在全社會形成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進步的社會氛圍和人際關系,增加和諧因素、促進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
志愿服務以自愿、無償為前提,以弘揚志愿精神為核心,能夠把服務他人、服務社會與實現個人價值有機結合起來,引導人們在做好事、獻愛心的過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有利于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規范,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質,把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系的任務落到實處。
要緊緊圍繞“講文明、樹新風”組織志愿服務活動,廣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揚志愿精神,著力壯大志愿者隊伍,著力完善志愿服務體系,著力建立志愿服務社會化運行模式,推動志愿服務有一個新的更大發展,使更多的人成為志愿者,用自己的智能、技能、體能,積極開展經常性的助老、助殘、助醫、助學、助困、鄰里互助、敬老愛幼、護綠保潔、交通管理、治安防范、法律咨詢、就業指導、科學普及、醫療保健、突發事件救助、家電維修等公益活動,為大型文體活動、國內國外大型會議等提供服務,使更多的志愿者成為良好的社會風尚的倡導者,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傳播者、實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