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目前我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已超6億。由于通過網絡直播獲取名利收益成本低、見效快,導致產生以低俗表演、劣質視頻吸引流量、投機贏利的亂象禁而不絕,嚴重破壞了網絡服務與網絡消費的生態環境。近年來,相關部門重拳出擊,對網絡直播領域亂象進行常態化集中整治,一些違規違法、抹黑社會風氣的直播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
但在金錢、利益的驅使下,一些大尺度、明顯出格的直播行為依然存在。比如,有的主播面對觀眾故意穿著暴露、動作妖嬈、言語撩人,極盡魅惑之能,目的就是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尋求打賞。這些行為看似沒有明顯違法,但卻帶有較強的心理暗示,容易迷惑、誘導觀眾,進而產生非理性消費,這無疑是對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巨大破壞。為此,對低俗網絡直播現象進行清理和整治,還需進一步加大力度、狠下功夫。
就網絡直播而言,對于那些明顯帶有黃色、暴力等傾向的行為,法律條文早有解釋,違法必究也早成共識。然而,對于較為隱性的低俗、劣質直播內容,卻并沒有明文界定,一般以公眾的通常認知作為判斷標準。這就要求,針對網絡直播行為,除了已有的法規約束外,還要再定標準、再劃紅線,把低俗、劣質直播的具體表現包括進去。一切以價值導向正不正確、是否符合精神文明道德、是否違反公序良俗等為準則,對指向性、暗示性較強的誘導消費行為做出明確界定,為嚴防網絡直播“出格”行為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不論是網絡主播,還是運營平臺,都應遵守規則,一旦觸碰底線,就當依法接受處理。
實際上,對那些傳播負能量、涉嫌誘導消費的網絡直播行為進行懲處,早有前車之鑒。但綜合來看,大都局限于查封賬號、線上致歉、教育批評、停業整改等相對簡單的處理措施,可以說是不痛不癢。這就導致,一些網絡主播在大號被封之下,又用小號繼續直播;在其中一個平臺被禁,則立馬換一平臺繼續吸粉;又或者是暗度陳倉、善于偽裝、變著法子逃避管制,獲取利益,且熱度不減。歸根結底,還是因為懲罰力度太輕,違規成本太低,讓劣跡行為者長期心存僥幸、鋌而走險。故而,要高效治理低俗網絡直播亂象,不能僅靠涉事者良心發現和道德自律,關鍵還是要對其實行嚴懲罰、深治理。
正所謂“打蛇要打七寸”,牽牛要牽牛鼻子,處理問題要找關鍵。對低俗直播者實施嚴肅懲戒,不能是表面上的“哪里痛就給哪里止痛”,而要找準癥結,做到治標又治本。可由相關部門聯動,通過建立失信黑名單,采取全網通報、全網禁播、全網封殺,甚至將失德、失信行為納入個人誠信檔案,足以影響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這樣才能真正剎住歪風邪氣。同時,在監督管理方面,既要暢通監督和舉報渠道,又要增強執行力。對網民提供的違規線索,其對象無論是媒體平臺,還是網絡主播,都要迅速鎖定證據、實行快查快核;一經查實,必當嚴懲不貸,絕不給低俗惡劣、失德失范者任何巧取鉆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