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知識付費產品代表性人物羅振宇通過線上直播帶領用戶一起,在三小時內快速“刷”完了148本新書,并建議觀眾嘗試一年內讀完這些疊起來有兩米高的圖書。這讓不知如何取舍的受眾尋找到一種“高效”的選書方式。(《文匯報》)
2020年春天開始,直播帶貨在互聯網上炙手可熱。作為一種線上銷售方式,直播帶貨以極具現場感的直觀性和互動性吸引著公眾的眼球,點燃了人們心底的消費欲望。特別是在演藝明星和公眾人物的加持下,不少直播帶貨在短短的時間內就可以創造出難以想象的銷售奇跡。而更讓人驚嘆的是,如今的直播帶貨不單單只是售賣商品,還有高效刷書的功能。但是,不管主播的學問有多么高深,語言表達的技巧有多么嫻熟,直播刷書永遠也無法取代深度閱讀。
客觀地看,作為一種全新的網絡文化現象,直播刷書既有創新性,也有合理性。首先,在生活快節奏的現代社會,時間對絕大多數人都顯得格外珍貴,而直播刷書則可以節約人們選購圖書的時間成本,緩解難以取舍的焦慮。其次,直播刷書不只是簡單地介紹書籍內容,更有主播的個人觀點融入其中,這有利于讀者加深對作品的了解。但是,直播刷書畢竟只是一種短平快的知識傳播方式,對于有營養有價值的好作品,讀者如果寄希望于通過直播刷書來代替深度閱讀,其結果恐怕只能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直播刷書到底有多大用處,也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們不否認直播刷書在傳播文化方面的積極意義,直播刷書也的確可以滿足一部分群體在文化需求方面的偏好,但是直播刷書局限性同樣不容忽視。撇開由于受到眼界、學識、能力的影響,直播者本人未必能在忠于原著的基礎上準確理解作品并表達正確的觀點不說,很多直播刷書其實就是一門生意,背后往往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驅動,知識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兩大屬性無法得到保證。所以,對一個真正喜歡閱讀的人而言,對直播刷書往往會有著清晰而正確的認知。
偶爾看看直播刷書也無妨,但如果過分迷戀則很容易讓人產生錯覺,認為那些書自己都已經讀過了,而事實并非如此,因為真正意義上的閱讀與直播刷書完全是兩碼事。閱讀是一項艱苦的勞動,只有花時間、用精力、下功夫才能有收獲,沒有捷徑可走。尤其是深度閱讀,是我們從經典作品中吸取養分的重要方式,這種方式使我們的理解力、思考力、判斷力得到充分鍛煉,這是通過直播刷書無法實現的。因此,我們應該主動養成深度閱讀的好習慣,不能把應該屬于我們自己對文化和知識的思考交給一個與自己毫不相干的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