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記者從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局獲悉,2020年2月份起,將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的90%。其中:市本級、市中區、滕州失業金標準由原來的1384元提高 到1557元;薛城區、山亭區、嶧城區、臺兒莊區失業金標準由原來的 1240元提高到1395元。
據了解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首次申請失業保險金業務的時限,在原規定“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的基礎上,延長至150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的咨詢業務和受理渠道也可通過人社部門官網、官方微信公眾號、APP、企業微信群等向社會公布。在疫情防控期間盡可能實行失業保險金不見面申領,通過電話或郵寄材料等方式受理。對確需到現場辦理的,可采用書面承諾的方式,減少證明材料,簡化經辦環節,縮短辦理業務時間,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同時,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鼓勵企業給員工繳納失業保險金和穩定崗位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開展了穩崗返還力度的政 策,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由不高于城鎮登記失業率,放 寬到5.5%(對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放寬到20%),對不裁員或少裁員 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 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 可按上年末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截止2月25日,全市已審核公示、發放穩崗返還補貼176萬元,惠及56家企業。全市各級經辦機構正在加緊審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