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1日起,由國務院頒布的《志愿服務條例》就要正式實施了(以下簡稱《條例》)。作為我國第一部關于志愿服務的專門性法規,《條例》全面規定了志愿服務的基本原則、管理體制、權益保障、促進措施。
那么各地政府和志愿服務組織要如何借機推動當地志愿服務事業更上一層樓呢?中央文明辦、民政部為此提出了這些要求。
廣而告之精心學習宣傳
把學習《條例》與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起來,與深入學習領會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建設特別是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結合起來。
積極推動把《條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內容,列入同級黨校、行政學院黨政干部培訓計劃。
組織志愿者開展專門培訓,強化對有關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的學習掌握,不斷提升依法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意識和水平。
以12月1日《條例》正式施行、12月5日國際志愿者日和2018年3月5日學雷鋒紀念日等為契機,策劃開展系列主題活動,廣泛深入集中開展《條例》的宣傳普及。
設計制作投放一批主題鮮明、創意新穎的公益廣告,生動活潑地宣傳《條例》,弘揚志愿服務精神、培育志愿服務文化。
研究配套措施落實規定
確保《條例》規定的基本原則、管理體制、權益保障、促進措施、法律責任等落地落實,促進志愿服務隊伍不斷壯大,依法規范開展志愿服務活動。
提請當地黨委政府將志愿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地方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合理安排志愿服務所需資金。
積極推進有關志愿服務地方性法規和政策的制定修訂工作,確保本地法規政策與《條例》精神一致。
執行情況將列入工作評估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實施計劃和任務清單,建立督促檢查機制,層層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推動《條例》的貫徹實施取得實效。
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將適時派出督查組對各地貫徹執行《條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民政部將把《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納入明年民政工作綜合評估事項,把志愿服務領域法規政策出臺情況作為衡量各地民政工作的重要標準。
《條例》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志愿服務事業站在了新的起點上,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各級文明辦和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條例》規定的法定職責,有力有效地推動志愿服務事業不斷取得新的發展、開創新的局面。對于志愿服務組織和個人來說也有了更多實實在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