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為維護我國高等教育公平,教育部近日修訂出臺《關于規范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嚴格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申請資格。
2009年,教育部曾經出臺《教育部關于規范我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對于中國公民移民外國后作為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資格作出明確要求。但近幾年,出現了部分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在中國境內接受基礎教育,并且以國際學生身份申請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情況。
此次修訂的《通知》中明確,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申請者還必須滿足最近4年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
中國國際教育交流協會常務理事陳志文:目的就是防范一些人,比如說在外國出生的,外國籍,但事實上他在國內長大,但他不參加我們高考,走的是外籍人員的招生渠道。
陳志文認為,修訂的《通知》令高考制度更加完善。
陳志文:這是我們提高來華留學生質量的一部分。從高考的角度來講,是保證高考的公平公正的重大舉措,把“籬笆”扎得更嚴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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